节能服务公司并不一定对所有合同能源项目都全部自行投资。在一些项目中,可以考虑与用能单位共同投资,项目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担,从而将项目风险适当分散。因此,投资比例也是节能服务公司分散项目风险的措施之一,针对不同的项目,不同的客户,可以确定不同的投资比例。需要提请注意的是,申请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70%